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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年09月24日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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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国庆节将至,学院安排自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继续按照奥运保卫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从维护学院稳定大局出发,确保国庆期间政治形势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安定。
    一、掌握工作主动,维护政治形势稳定
    各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加强情报信息的掌控工作,提高警惕,多措并举,争取工作主动性,准确掌握各个层次、各个群体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严防各类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内部反映出来的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情报信息,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必要时启动相应工作预案,做到有问题发现得了,报告得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
    二、落实“三防”措施,确保治安秩序安定
    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要加强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加大校园巡逻力度;以预防各类交通、火灾、盗抢、敲诈等事件为重点,确保师生员工国庆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一次认真的安全防范检查,不得疏忽大意。
检查务必做到不留任何死角,尤其是学校供水、供电设施,学生宿舍、监控室、微机室、语音室、食堂等治安、防火重点部位必须重点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值班备勤,切实履行职责
    国庆节期间,院属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值班,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对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的值守不能有空缺,同时要确保通信畅通。凡因信息不灵,检查、整改不到位,不稳定因素处置不力,而发生影响稳定、发生恶性事件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9月27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学院治安保卫中心(综治办)。
    学院治安保卫中心值班电话:8521420  8521423  8555565 
    建设工程分院保卫办:8557914
    交通工程分院保卫办:8774442
    医疗卫生分院保卫办:8770232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治安保卫中心
                                               2008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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