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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8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时间:2018年09月05日 17:00 来源:XXZX1234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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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8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8 号)文件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316。

     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胜利油田创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73年建校的胜利石油学校和1981年建校的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

      学院于2003年5月成立以来,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思想,坚持服务企业、面向社会、质量立校、突出实践教学的办学方向,实现了学院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为优化东营市高等职业教育布局,充分发挥学院的资源优势和办学特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东营市人民政府和胜利油田于2017年11月签署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办学资质移交框架协议,标志着学院由胜利油田办学转为东营市人民政府主导办学。变更办学主体后的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按照高起点定位、高质量办学原则,以培养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新旧动能转换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通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专业布局调整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学设施升级和校园环境改造,开启了向全国一流高等职业院校迈进的新征程。

   1、师资力量。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3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77人;硕士159人,博士3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等共44人。学院还聘任了190余名企业专家和技能大师为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以专任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的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2、办学条件。学院占地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净值1.2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9000余平方米,藏书56.7万册。建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92个,拥有ZJ50DB钻机、ZJ40L钻机、井下作业通井机、游梁式抽油机、PZ12V190B柴油机等各类实训设备和钻井、采油工程、油气集输、带压作业等各类仿真模拟系统100余台(套);建设了国家安全应急响应演练训练基地、中国石化油气生产信息化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创新孵化基地、胜利油田应急救护训练中心等实训基地,并与多家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较好地满足了学生实验实训和技能训练要求。

   3、办学特色。学院从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建设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优化专业结构和师资结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成效显著,人才培养工作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建设的联系日益紧密,形成了以石油类专业为特色,机电、机械类等专业为补充,工、经、医专业相结合,门类齐全的专业体系。学院共设有普通高职专业26个,对口高职专业13个,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15个,整体办学功能和办学实力位于全国石油石化系统职业院校前列。近几年来,学院共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30余项,正式出版教材60余部,出版著作4部,申请专利2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500余篇。

   4、就业前景。学院围绕中央特大型企业—胜利油田人才需求,依托国家黄蓝战略实施和国家石油装备制造基地快速发展的巨大优势,对学生就业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指导。通过构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开展全方位就业信息服务、实行产学研公司实习一体化等措施,为学生就业提供了充分保障。建校45年来,学院已培养各类专业人才8万多人,绝大部分毕业生成为企业或地方生产经营、社会管理的骨干,涌现出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科技创业奖获得者、全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文明先进单位”“胜利油田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十二条 学院2018年共设8个招生专业:油气储运技术、油气开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护理、药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的学院2018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程序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度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150分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

      第十五条 注册入学程序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 http://wsbm.sdzk.cn。

1.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和网址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2.学院审核与录取。学院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并在招生计划数内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3.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达到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上的考生,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山东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满额,依次考虑二、三、四、五、六志愿及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九条 学院对各专业男女比例均不设限制。

      第二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执行。

1.普通高职文理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女生900元/人•年;男生700元/人•年。

3.学生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自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八章  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注册入学时间安排

1.公布缺额计划:9月10日16:00前;

2.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11日13:00—17:00;

3.数据整理与投档:9月12日12:00前;

4.学院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2日14:00-9月13日12:00。

5.学院下载高校调剂志愿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4日9:00—12:00。

     第二十六条 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其它事项

1.录取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可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2.对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9月16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邮编:257097

2.学院招生信息网址:zs.sdslvc.cn

3.招生联系电话:0546-8553818  8521543  8557902(传真)

上一条:关于2019年拟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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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号 邮编:257001

电话:8680697 8680700(传真)招生电话:0546-8557902 8525203 8525210

校长信箱:sdslvc@sdslv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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