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教育教学工作周例会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水平的持续有效提升。经学院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行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周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每周一上午8:00,会议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二、会议地点
致知楼21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学院领导,机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主持
会议由学院院长主持,也可由学院院长委托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副职领导主持。
五、会议内容
主要通报教育教学及其他影响学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情况。
内容包括:上一周重点工作运行情况汇报,本周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工作以教学工作为主。
六、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严守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努力提高会议质量。
2.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因事不能参会,必须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安排本单位其他人员参会。
3.各单位(部门)在通报本周重点工作安排及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时,只简要陈述题目,不做阐述性、意义性表述;会上不做分管业务安排,不做常规工作安排,不做重复性要求和通报。
4.参会人员按本通知要求于每周一上午8:00准时到场,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