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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5:23 来源:财务资产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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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各二级学院:

为了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升固定资产价值,实现资源优化、资源共享、高效利用,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22年3月2日—3月7日,清查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开展固定资产自查工作

2.第二阶段:2022年3月8日—3月15日,清查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学院资产清查组开展复查、汇总工作

二、清查范围

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占用和使用的全部固定资产。

三、组织领导

组长:张玉珍、杨峰

副组长:张庆东、冀建刚、刘岩、李长龙、刘宏强、李相东、明光、索良、郭念田、刘立支、张建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峰兼任办公室主任,任伟秀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各处室、各二级学院资产员组成。办公室设在财务资产处,负责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丁菊梅为联络人。

四、清查方法

采取从各处室、各二级学院自查入手,逐级上报,逐级核实,自下而上,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方式进行。清查中要坚持“见物点数、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原则,以确保固定资产清查的全面性和资产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形成的账外固定资产的来源、存放地点、技术状况等情况,要建立健全实物资产台账、档案册、照片库等基础管理资料。

五、清查要求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财务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全面扎实摸清学院家底的重要手段。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认真开展清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清查工作不重不漏,不留死角,账、实、库、册相符。

1.各处室、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资产员和业务人员配合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严格规范填列下发的表格所涉及的内容。

2.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填写的清查报表务必将每一项资产具体落实到使用人,使用人为资产的第一保管人;每一项资产存放地点落实到具体的校区、建筑物、办公室。资产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直接在资产报表“现所在地点”填列;资产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发生变化,填报纸质《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移交单》。

3.各处室、各二级学院资产员要指导和监督资产使用人完善资产管理资料,按照学院统一下发的固定资产编号贴签,对于清查中发现没有贴签的资产,通过本次清查补充完善。

4.针对人员流动、退休和短期离岗等带来的资产属性变化,各处室、各二级学院的资产员要理清本单位(部门)的人员和资产,对需调整的资产及时填报移交单和完成实物资产移交。财务资产处要依据上报的移交单,即时进行资产账务数据调整,全面真实反映学校资产状况。

5.各处室、各二级学院的资产员要依据清查完毕后,财务资产处再次下发的资产数据为基础,更新本单位(部门)的资产台账。

六、资产清查材料

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清查结果据实填报有关报表(格式附后),所有清查报表及资料必须有使用人、清查人、负责人签字,盖单位行政公章。

财务资产处汇总固定资产、实物资产报表并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联系人:丁菊梅,联系电话:8553356,电子邮箱:djm1939@163.com,办公室:职业学院校区致知楼201室。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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