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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9:37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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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院属单位:

根据《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鲁质强发〔2019〕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于2019年9月开展“质量月”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创山东质量 建设质量强省

二、活动时间

9月6日-9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组长:孙红军 张玉珍

副组长:张汝山 仲卫部王吉坡 张国春 杨文龙 吴向阳 杨峰

成 员:徐志勇 张庆东孙卫娟李长龙李相东李德俭刘岩刘淑娟张建民冀建刚夏雪梅 明光 刘礼亚 刘立支 索良张德胜郭念田

“质量月”活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孙卫娟

四、参与人员

全体教职工、全体学生

五、活动重点

围绕“共创山东质量建设质量强省”活动主题开展学院“质量月”活动。针对学院当前办学的实际情况,紧密围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水平,每周组织开展不同的主题活动,加强质量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切实增强质量意识。

六、活动安排

(一)动员宣传

组织召开“2019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会,宣传本次《关于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文件,部署安排实施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让“质量月”活动认真落实到位,让每一位活动成员深刻认识到“质量月”的重要性。

(二)活动实施

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围绕质量建设,认真梳理办学过程中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以及教学改革、日常管理、校企(校地)合作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讲座、培训、讨论会、教研活动、科研活动、业务竞赛等活动,学院层面将组织开展全院性板书设计竞赛、服务质量培训、质量评比等活动,总结、宣传质量提升促进办学水平提升发展的理念,切实将“质量月”活动做实做细。

(三)活动总结

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活动开展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为指导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支撑。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做好活动谋划,制定活动计划,明确责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创新活动内容,突出活动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活动,让“质量月”活动融入学校发展的各个方面。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将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紧密相结合,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充分利用学院信息网站、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报道。

请各单位对“质量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于2019年9月23日前将活动计划、总结、有关图片和《2019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报教务处(注:需提供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ggyx@163.com)。

联系人:刘丽萍

电话:8557462 13280387681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2019年9月6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快财务收支结算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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