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语委、省教育厅为庆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10周年,鼓励广大普通话推广工作机构和普通话推广工作者,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表彰立项计划的通知》(鲁教人办字〔2010〕1号)和《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话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鲁教语函〔2010〕4号)要求,开展了普通话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在各市、各高校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省语委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了山东省普通话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获山东省普通话推广先进集体称号,李爱玲老师获山东省普通话推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