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下午,学院在第三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平等协商会议。学院党政领导、工会方代表、行政方代表、女职工代表等29名同志参加了协商。
会上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1年集体合同(草案)和2011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做了汇报。与会人员重点对学院2011年集体合同(草案)中需要协商解决的有关职工健康查体、职工疗养、职工在工作或集体活动中出现意外伤害产生医药费以及职工福利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磋商、讨论并达成共识。会议认为集体合同不仅是规范学院和教职工行为的准则,也是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院健康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学院管理民主进程的重要部分。学院行政方和工会方在促进学院稳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通过协商、通过沟通、达成共识,职工代表大会在这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会议原则上通过胜利职业学院2011年集体合同(草案)和2011年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同意进一步修改提交山东胜利职业学院九届五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