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28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要求,努力营造卫生、整洁、健康的工作环境,根据《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日常防控方案》(胜职院发〔2020〕号)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各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实训室等各类场所要严格执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二、学院教职工进出办公楼时,需出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通行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山东胜利职业学院通行卡》一人一卡,由学院安全保卫处统一制发。

三、疫情期间,办公楼内原则上谢绝校外人员来访。特殊情况,由接访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前通知安全保卫处,并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四、各单位要按照学院《春季开学师生健康状况检测工作方案》和《关于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于每日7时、12时和19时定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症状自查和体温自测,并填写《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身体状况登记表》;《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身体状况登记表》电子版于每日13:00前报学院组织人事处汇总存档备案。

五、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人群聚集的会议和活动;如必须举办,参加人员应佩戴口罩,缩短会议或活动时间,控制参与人员数量,并遵循相关卫生要求。同一办公室人员尽量错开办公,必须多人办公时应佩戴口罩,且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六、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室的日常卫生保洁和通风换气,学院总务处要安排专门人员每日上午700-800、中午12:00-13:00、下午17:30-18:30进行三次定时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附:《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身体状况登记表》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疫情防控与

教学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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