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五一”劳动节期间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调休。4月26日(周日)、5月9日(周六)正常上班。
2.现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特别是严格控制出省审批。凡在此期间离开东营市的教职工,均需按照防疫工作要求提报外出书面申请(见附件),并按要求办理人员流入流出手续。
3.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五一”劳动节前后的教学工作,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确保线上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4.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等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