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23

各二级学院:

“齐鲁工匠后备人才”是指主要面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求,由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遴选、共同培育、共同认定,能够弘扬齐鲁文化、传承班墨精神、精修技术技能、勇于创新创业、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匠气·匠心·匠技”的优秀职校学生。

“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的总体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构建常态化培育机制,建立各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以下简称专指委)管理指导、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协同培育的体系,到2020年,面向全省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培育认定10万名左右“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现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指委“齐鲁工匠后备人才”的培育标准、认定标准、遴选标准及工作方案,选拔并报送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名单,填写《山东省职业院校“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推荐表》以及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刘丽萍、原毅蕊,电话:8527462

 

 

 

 

教务处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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