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2019年度物业费和采暖费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接培训中心(党校)综合保障中心通知, 12月初将为职工集体办理2019年度物业费、采暖费业务的提取工作(提取标准:物业费2000.00元/人,采暖费2200.00元/人)。
请各单位、各部门传达到每位职工,征求职工意见是否愿意提取,若不提取请填写《2019年度职工不提取物业费、采暖费统计表》(见附件)。表中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2018年12月6日前报送总务处李相东处长,电子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zyxylxd@163.com。不报此表的视为单位职工同意提取。
咨询电话:8521545
联系人:李相东
总务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