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财务资产处于2018年12月12日已代理完成全院职工在培训中心(党校)和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二处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工作。
对于在培训中心(党校)和山东胜利职业学院之外另有所得的教职工,因代理申报无法取得相关数据,无法代理申报其余多处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故请有以上情形的教职工于12月17日之前,自行安排去税务大厅申报缴税,以免影响个人利益。
地址:西二路与南二路路口向北1000米,和润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7158615
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处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