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等 7 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
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精神,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
役军人厅、省扶贫开发办和省残联制定了《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9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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