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9-04-04 11:16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945日至201947日放假,共3天。4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及相关工作安排,强化安全管理教育,加强治安防范与安全防火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清明节假期。

    特此通知。

     

    综合办公室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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