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全面、科学地评估石油工程井下作业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成员的工作表现与贡献,促进技能传承、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本办法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石油工程井下作业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的工作成效,促进技能培训、技能测试与技能竞赛等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各岗位员工技能水平持续提升,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石油工程井下作业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所有平台成员。
三、考核内容
资料评审(占比60%),平台成员将在学生教学管理、科研与创新、业务获奖与提升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提报资料。(注:所提报的资料必须真实,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考核内容 |
分值 |
教学管理 |
45分 |
创新创业 |
15分 |
科研与成果 |
20分 |
业务获奖与提升 |
20分 |
合计 |
100分 |
现场汇报(占比40%)由平台成员根据个人岗位职责,围绕工作履职情况、岗位工作质量、敬业奉献等进行汇报,每人汇报5分钟。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估内容 |
分值 |
综合得分 |
工作履职 |
较好理解平台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状态和工作成果呈现出对本平台工作的胜任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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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质量 |
成员在技艺传承、新产品研发、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独特贡献,成员的教学效果或技能提升情况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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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奉献 |
展现对技艺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态度,展现出对工作的热情和职业精神的追求,创新履职。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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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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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分标准
采用百分制,各项指标按权重分配分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五、实施与监督
设置考核小组,确保考核过程透明、公正,接受成员监督与申诉。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纳入二级学院年度考核体系。遇有未尽事宜,由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解释权归平台所有。
石油工程井下作业技能传承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