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一)组团出访所需材料
1. 《山东省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2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 户口簿个人户籍页复印件2份;
4. 护照照片2张;
5. 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
6. 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或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
(二)随省团出访所需材料
随团出访的出国人员,持《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及《山东省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到我办办理《护照签证受理证明》,因公护照由省组团单位统一办理,所需材料请根据组团单位通知准备。
(三)双跨团组所需材料
1. 《山东省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2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用);
3. 户口簿个人户籍页复印件2份;
4. 护照照片2张;
5. 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
6. 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
二、办通行证所需材料
1. 《山东省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2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用);
3. 户口簿个人户籍页复印件2份;
4. 护照照片2张;
5. 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
6. 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注:护照照片要求: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平光,不留胡须、不戴首饰及有色眼镜。
三、办理时限
自材料送达省外办次日起,一般件三个工作日,加急件两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