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活跃学术氛围,拓宽学术视野,不断提高学院师生员工的科学技术水平,根据《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胜职院发【2018】29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将2019年拟举办的学术报告会(讲座)计划报至学院科研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单位每年可以申请举办数次由校外专家、学者主讲的学术报告会(讲座);
二、各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会(讲座)主题原则上要围绕本部门的专业范围或业务性质,有能力的也可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开展。学术报告会要真正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学术氛围营造和师生学术视野拓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各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会(讲座)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学院科研处协助组织,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需填写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术报告会(讲座)备案表,专家费用暂时由科研处自专项经费中支出。
四、学院学术报告会报告人的讲课费用标准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2017年1月1日施行)及《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胜职院联合党发【2018】8号),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学院学术报告会(讲座)报告人半天的费用标准为(税后):
1.两院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6000元;
2.院外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不超过4000元;
3、院外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不超过2000元;
4、院外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专业人员不超过1200元;
5、其它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五、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9年度学术交流报告会计划表的纸质和电子稿报送科技开发处:lza369258@163.com,纸质计划表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和部门签章。
附件:《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9年学术交流报告会计划表》
科研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