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及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项目及说明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积极参加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文体、公益及社会实践活动。
(五)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1.优秀学生奖学金
评选对象: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评选标准: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年。
申请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表现优良,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含20%),且无不及格科目和违纪违法行为。
2.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推荐
推荐对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全日制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择优推荐。
推荐条件:
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含15%);
奖励说明:
被推荐学生若获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不再重复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但保留“优秀学生奖学金”荣誉资格。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二、评审程序
1. 学生申请(2025年9月2日开始)
学生填写《山东胜利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班级评议(2025年9月10日前)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和日常表现进行初审,提出推荐名单。
3. 二级学院审核(2025年9月10日)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4. 学校评审
学生工作处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及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推荐人选。
5. 公示与上报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遵循评定标准,杜绝徇私舞弊,确保评审结果公开透明。
2. 注重典型选树:优先推荐在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3. 材料规范提交: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需真实完整,逾期视为放弃。
四、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2025年9月2日开始
班级评议:2025年9月10日前
二级学院审核:2025年9月10日
二级学院公示:2025年9月11日—9月1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工处高老师
联系电话:0546-8523223
办公地点:浩然楼108室
附件:
1.《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XX学院XX-XX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
招生就业与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