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处理信息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护公众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保障单位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的安全,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四)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等,制定《山东胜利职业学院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山东胜利职业学院信息网络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现场领导小组),现场领导小组设正、副总指挥一个,下另设抢险救援、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及调查五个小组,每个小组设一名负责人,小组人数视突发事件等级进行适当调整。
总指挥:院信息中心主任
副总指挥:院信息中心副主任
各应急小组成员:院信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现场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编制、修订所辖范围内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通过本系统局域网络中心及国内外安全网络信息组织交流等手段获取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局域网发布;对异常流量来源进行监控,并妥善处理各种异常情况。
3.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范围内信息网络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负责调查和处置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善后工作。
4.负责组建信息网络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三、预防及预警机制
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置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一)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分类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电脑病毒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等。
(二)应急准备
院信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人,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加强所有人员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2.实行实时监视和监测,采用证书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3.重要系统采用可靠、稳定硬件,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4.安装具有入侵检测功能的硬件防火墙,监测恶意攻击、病毒等非法侵入,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四、有关应急预案
(一)机房漏水应急预案
1.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院信息中心,并及时报告现场领导小组,现场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发地。
2.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现场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大厦工程部进行处理,并及时清除机房积水。
3.若墙体或窗户渗漏水,现场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通知大厦物业管理处及工程部,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消除渗漏水隐患。
(二)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现场领导小组,同时保护好现场。
2.现场领导小组接报后,通知安保部门、院信息中心,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3.事发部门和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现场领导小组汇报。
4.现场领导小组安排院信息中心、事发单位及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并对事件进行调查。院信息中心和事发部门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三)机房长时间停电应急预案
1.接到长时间停电通知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及时部署应对具体措施,要求用户在停电前停止业务、保存数据。
2.现场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大厦工程部联系,启动备用发电设备,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四) 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操作员应及时通知现场领导小组。
2.现场领导小组接报告后,应及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通知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同时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现场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4.应急处置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将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五)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预案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信息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现场领导小组。
2.院信息中心应根据现场领导小组指令,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及时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现场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4.处置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将事发经过、造成影响、处置结果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六) 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现场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检查出现故障的原因并尽快排除。
2.如遇重大故障不能解决时,应立即联系软件开发单位或设备供应单位共同查找原因,了解故障程度,着手抢修。
3.如果超过2个小时还未修复完毕,严重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应通知相关业务单位采用其他方式尽力完成业务工作,待系统修复后输入业务系统。并做解释工作。
4.如遇数据库损坏等重大事故时,应小心将备份文件还原,避免重要数据的丢失。
5.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6.处置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七) 黑客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现场领导小组。
2.接报告后,现场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院信息中心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3.院信息中心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情况严重的应急领导小组,并请求支援。
4.处置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八) 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预案
1.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后,院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现场领导小组,并组织查找、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2.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院信息中心应启动备份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3.院信息中心应在故障排除后,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4.事态后果严重的,现场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五、应急处置
发生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应在5分钟内向现场领导小组报告,现场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六、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院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建立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内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络信息。现场领导小组应在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报警电话,现场领导小组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二)装备保障
院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预留一定数量的信息网络硬件和软件设备,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
(三)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建立备份系统,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四)队伍保障
建立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对网络接入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八、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将信息网络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信息网络突发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现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局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预案演练
现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现场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及物资等进行检查,对在信息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追究其责任。
九、附则
(一)预案更新
结合信息网络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修订本预案。
(二)制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制定并解释。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