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校园首页 >> 学生管理 >> 正文

关于张逸群等8名同学转专业的决定

时间:2019年03月07日 08:06 来源:孙琦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胜职院发【2018】10号)等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院(系)和拟转入院(系)审核,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批准,自即日起张逸群等8名同学转入新专业学习,具体见附件。

上一条:职教活动周:经历引领成长 借鉴充盈人生

下一条:学院召开学生寒假工作安排部署会

关闭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电话:0546-8680700 8680697(传真)

鲁ICP备05017419号  鲁公网安备:37050202370818

等保测评备案证明编号:37911843001-00002